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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落格是由威盛法律事務所劉宏邈律師所設立(律師、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人國家考試及格),本事務所服務項目除地政士業務、律師一般民事、刑事、行政訴訟外,主要以不動產相關爭議為主,所以執行業務中亦有接續處理多件強制執行案件,例如拆屋還地、騰空遷讓返還房屋強制執行、動產(包括機器設備、家電及股票等)或不動產法拍等案件,本事務所除了希望能提供原有威盛法律事務所部落格之不動產相關法律諮詢、訴訟服務外,因為訴訟的結果雖然確定了債權人(原告)、債務人(被告)間的債權債務關係存在,但債權人若要滿足債權,仍須透過強制執行始能獲得終局的滿足(包括金錢請求權之執行、物之交付請求權之執行及行為及不行為請求權之執行),所以強制執行是所有給付訴訟類型共通的最後一哩路,其重要性不言可喻,亦是為數不少的網友正在面對或關心的問題,故另外設立本部落格,以聚焦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

 

而強制執行雖然不像民事訴訟一樣有本案訴訟的各種攻擊防禦方法,但債務人亦有可能用盡各種法律上或事實上的方法阻撓強制執行的進行,讓債權人無法輕易獲償,甚至最後無法執行,前功盡棄白忙一場,所以就債權人觀點而言,如何查找債務人動產、不動產或是其他財產權及聲請強制執行?聲請強制執行後從查封、拍賣、點交到分配有何應注意的細節?對於債務人的異議如何答辯?甚至在提起民事訴訟前,要不要預先聲請假扣押或假處分,以保全將來可以強制執行?債權人都要思考。而從債務人的觀點而言,雖然對於債權人有給付的義務,但逾判決主文以外的強制執行,債務人並無容忍的義務,對於債權人的過度執行、超額查封應否異議?甚至對執行名義、分配表可否提起異議之訴?如何異議才能保護自己的權利?無論就債權人或是債務人而言,強制執行程序都有其一定的專業度及困難度存在,並不亞於本案訴訟,亦是本案訴訟終結後所要面對的重要課題,所以強制執行程序亦被稱為是債權人與債務人鬥智鬥法的第二回合,自不能等閒視之。

 

而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另一個主要的業務即是動產、不動產的拍賣,相對於一般買賣管道而言,法院拍賣的動產、不動產價格通常都較一般市場行情為低,法院拍賣亦是不錯的投資管道,好的不動產標的,除了吸引一般投資客外,往往也會吸引購屋自住客進場投標,只是拍定後,拍定人不是拿到法院核發的權利移轉證明書及辦妥所有權移轉登記後即可歡喜入住,後續點交又是另一道關卡,如何處理點交問題,無論投資或是自住皆須審慎進行,才能取得完整的產權。而在實務上亦有許多專業投資客反而專情於不點交案件或是共有人持分拍賣的案件,拍定後再聲請法院裁判分割共有物,甚至從不點交之共有持分土地拍賣切入,拍定後進行土地整合開發,與共有人或鄰近房屋土地所有人辦理合建,這類案件更須有專業的法律知識及團隊,豐厚獲利才能順利入袋。

 

本事務所除提供從辦理拆屋還地、騰空遷讓及共有物分割民事訴訟、金錢給付或物之交付強制執行以及所有權移轉登記等地政士(代書)業務等完整法律服務外,並與康喬房屋租賃仲介有限公司提供協助投標購買法院拍賣不動產、動產,辦理得標後點交及權利移轉登記等服務。網友若有法拍、強制執行方面等問題,誠摯歡迎直接來信Email:liu23118190@gmail.com或致電:(02)2311﹣8190諮詢。

 

康喬房屋租賃仲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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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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