座落位置及處理方式說明:
本物件係位於新北市板橋區仁化街5號,鄰近捷運江子翠站、江翠國小等,地點甚為良好,一樓現出租第三人有固定收益(惟是否按持分比例分配則不明)。本所可協助拍定人於拍定後再訴請法院裁判分割共有物,請求法院變價分割或補償分割。如法院判決變價分割確定,則可聲請拍賣整筆不動產,拍定人亦可主張補償分割保留自住或出租使用,本件應屬優良物件 ,有意者可加以留意適時進場或致電:(02)2311﹣8190委任投標競買。
Google 地圖
**下列內容以法院公告及登記謄本記載為準**
法院名稱: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拍賣程序:第三次拍賣
開標日時及場所:109年2月19日下午3時整在本院民事執行處投標室當眾開標。
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8,065,000 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保證金新台幣:1,620,000 元。
土地坐落: 新北市板橋區江子翠段第三崁小 段250-10地號 (權利範圍5分之 1 )
門牌編號:新北市板橋區仁化街5號
房屋面積:
一層: 52.76平方公尺
二層: 61.96平方公尺
三層: 61.96平方公尺
四層: 61.96平方公尺
陽台: 13.8平方公尺
騎樓: 13.8平方公尺、合計: 266.24平方公尺、權利範圍:5分之1
未辦保存登記建物: 一層: 14.4平方公尺
法院公告及筆錄主要內容
使用情形:
本件標的於查封時,現由債務人兄長所居住,一樓地面有傾斜、增建。增建之10021建號建物為 未辦保存登記建物,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並其業經新北市政府違章建築拆除大隊列管為既存違章建築,應買人應自負遭拆除之風險,請應買人注意。本件 因拍賣應有部分,債務人無現實占有,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8,065,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620,000元。
四、本件標的物所設定之抵押權於拍定後均塗銷。
五、1860建號建物之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六、本件標的經函詢新北市政府工務局,該局表示截至108年10月16日止,新北市海砂屋申請報備案件清冊中尚無本件標的之申請資料,故本件標的是否為海砂屋,建請洽專業機構人員辦理相關鑑定為宜,特別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七、關於海砂屋及輻射屋之判定、建物是否受地震受創、火災受損、嚴重漏水,均須由相關權利 人請相關單位鑑定,另建物是否有非自然死亡之情形,其實際情形亦須由相關權利人查詢當 地管轄派出所,並以專業鑑定機構及相關公部門發佈為主。是本註記僅供參考,並請應買人 於投標或應買前均自行查明確認上情,再為投標或應買。
八、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水電、瓦斯、管理費等相關費用,應 由拍定人自行查明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
九、本件標的土地如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其他行為致面積增減,因該重測並無增減私權效力, 是重測前後土地之同一性及其實體私權關係並未變更,其面積以重測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 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
十、本件若於拍定前,已有債權人之撤回狀送達本院而生撤回效力或有其他應停止執行之裁定, 惟因公文遞送流程之故無法即時審查,本院仍得於拍定後撤銷拍定,保證金無息退還,拍定 人不得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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